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2009年至今暂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自2016年5月1日起,二手房营业税改增值税,2年内按全额5%缴增值税,2年以上免交增值税!
3月24日下午, 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对各方关注的二手房交易 “营改增” 做出明确规定。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 (含2年) 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免征增值税。国家只是将“营业税”换成了“增值税”的叫法,征收标准、税率仍保持不变
以一套150万的房子为例,根据增值税的算法,需要先计算出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一套售价150万(含税、购买不足2年)的房子,最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150万÷1.05)×0.05=7.14万。当前营业税下是总价按照5.6%的税率征收,按现行政策,营业税应纳税额为150万×0.056=8.4万。
也就是说,营改增以后,税负并不会增加,反而有所减少。我们再来看下,目前在十堰买新房和二手房分别要缴纳哪些税费?
根据以上税费标准,以十堰一套100平米、总价200万元的房子为例。买新房(首套房,带电梯),可以在新房交付后,办不动产权证时,再缴税:
1、契税:200万×1.5%=3万元。
2、维修基金:100×120=1.2万元。
两者加起来,税费一共4.2万元。
如果是买卖二手房,总价200万元,不满2年,非唯一,买方是首套房,那么要交缴税:
1、契税(买方交):200万×1.5%=3万元。
2、营业税(卖方交):200万×5.55%=11.1万元。
3、个税(卖方交):200万×1%=2万元。
两者加起来,税费一共16.1万元。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承担的不同的税费,二手房交易中征收交易税的本意是为了限制买卖交易,抑制房地产产业过热。 结果是增加了买房人的购房负担,也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收入。实际交易中,卖家经常将税费转嫁到买家身上。